2006年7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一种失去不可重来
海正

  千金散去还复来,繁花落尽春再来。由此看来,失去了什么都可以从头开始,可是有一种失去,绝不可能重来,那就是人最宝贵的生命!
  从表面看,安全事故往往会“选择”在人们麻痹大意的瞬间发生,而这种大意的根本原因就是平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,防察不足;或是疏忽了对安全知识与操作规范的学习与运用。
  端正态度,始终都是所有安全防范工作的根本,矢志不渝地按安全制度操作,形成习惯后,自然就不会觉得麻烦。只要安全意识到位,安全生产措施到位,安全管理到位,事故是可以避免的。
  企业应当追求安全与效益并重,不能为抢时间下班、赶工作进度、图省事、追求效益最大化而忽视安全。员工应与企业同心,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、安全与效益、安全与发展的关系。“平安即财,健康即宝”。要知道:生命,失去了,不可重来!